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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: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及处罚信息发布制度

行业公开检查和处罚信息制度

 

一、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,督促企业提高诚信意识,文明经商,诚信经营,特制订此公开检查和处罚信息制度(简称黑名单制度)。

二、本制度适用于厦门市渔业协会全体会员企业

三、公开检查和处罚信息程序

1、以各会为基础,收集会员有关对经营活动中的不诚信信息。

2、由当事企业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书面材料。

3、报协会领导审批,是否决定进一步和双方企业沟通。

4、经批准后,由各会对当事双方,进一步沟通,协调解决纠纷,以期达成和解。

5、确实属于不诚信经营,具有欺骗、欺诈行为的,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,列入厦门市渔业行业黑名单,并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开。

6、协会领导认为有必要时,应征求律师意见。

7、若列入黑名单的企业,积极采取措施,纠正错误,当事双方达成一致结果,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可以从黑名单处删除。

四、本制度由厦门市渔业协会负责解释。

五、本制度经厦门市渔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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